根据国家、省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的相关政策规定,经初审,王兴莲等4人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申领条件,拟报送省级审核,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
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受理科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内部审计科)
受理电话:0831-5103072,0831-5103561
通信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长江大道西段9号
邮政编码:64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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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属社保经办机构 |
单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档案最早记载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参加保险)时间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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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宜宾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 |
王兴莲 |
女 |
1980.11 |
2004.09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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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翠屏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 |
丁博强 |
男 |
1986.06 |
2011.01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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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溪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 |
刘自生 |
男 |
1967.11 |
1996.01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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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 |
高洪 |
女 |
1978.08 |
2009.09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