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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肉制品生产企业证后评议及专项检查项目比选公告

2026/11/04 城事通编辑部 1.4w 阅读 502 点赞 查看原文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2026年宜宾市肉制品生产企业证后评议及专项检查工作,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本项目通过比选方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评选出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

    按照上级工作安排,为增加监管力量的有效补充,结合我市肉制品生产行业实际,计划覆盖全市90家在产在营(包括季节性停产)肉制品生产企业,近两年被省、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过体系检查、飞行检查的肉制品生产企业不在此次检查范围内。主要针对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较高、获证时间较长、日常检查发现问题较多企业。检查评议内容包括许可档案、许可受理、现场核查、核查员履职情况;许可档案是否与许可条件一致、是否持续保持许可条件合规、是否保持生产经营环境清洁卫生、许可与监管衔接是否顺畅等。

    (一)时间安排:每家企业原则上不低于1天,2026年12月15日以前完成全部评议检查工作。

    (二)检查评议方式:由中标单位负责组建专家团队实施现场检查评议,排查以看现场、查资料为主,可适当选择对相关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抽考,适时对宜宾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开展业务培训。

    (三)检查评议要求:

    1.每个现场检查评议组由组长、组员、联络员组成,至少确定一名有4年相关经验人员任组长,组员包括专家、市局检查人员、属地局检查人员;联络员由市局检查人员兼任。

    2.检查评议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熟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调制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等;

    3.排查检查评议前应制定工作方案,检查评议项目必须包含下列内容:

    (1)食品生产许可证后质量评议。现场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等是否持续保持许可条件合规;是否保持生产环境清洁卫生;许可与监管衔接是否顺畅等。

    (2)肉制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坚持以风险防控为导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细则、标准等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实际,可融合体系检查、飞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设备、卫生管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过程食品安全控制、产品检验、食品贮存和运输、产品召回管理、标签标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企业执行标准等内容。

    (3)企业日常监督整改情况。

    4.检查评议人员必须签订廉政承诺书,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5.中标单位负责排查组成员的安全管理和食宿安排。

    (四)项目限价:198000元(大写:壹拾玖万捌仟圆整)。

    二、比选内容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申请人的报价、人员配置、检查评议实施方案、履约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

    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和比选方式

    1.比选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前,将比选材料密封后交至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号楼414办公室;

    2.由我局按规定组建的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比选结果在本网站公布;

    3.比选文件包括:参加比选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报价承诺函)、能力证明文件、服务方案、业绩证明。申请人应将申请文件进行密封,并在密封外层加盖公章,封口处应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对比选确定的单位将在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scjgj.yibi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比选工作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监督机构为市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 0831-8909189。市局机关纪委对整个工作予以监督,受理有关比选工作的投诉举报,处理有关违纪违规问题。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3550731481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1月5日


附件1

报价承诺函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单位(公司)全面了解并研究了宜宾市肉制品企业生产许可质量检查评议项目比选公告内容,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比选。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比选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贵单位提供所需的服务,服务报价为  元。

    二、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

                                                       (单位盖章)

                                                2026年    月    日

附件2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分值

评分依据

1

报价20分

报价最低的得满分,其余的按比例得分。未按要求报价的不得分。

2

人员配置30分

人员配置30分:具有食品安全相关高级职称和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组长资质的,每一人得5分;具有中级职称和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组长资质的,每一人得3分;具有初级职称或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组员资质的,每一人得2分。最高30分。(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职称证明材料)

3

检查评议计划30

实施方案至少包括检查计划、检查表册、后续服务等三方面内容,缺一项扣10分,每项内容存在缺陷,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4

履约能力20分

中标单位2023年至今,每组织过1个类似项目的得4分,最高20分(提供相关合同或证明材料并盖章。)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