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宾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宜宾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关于销毁逾期未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通告

2026/04/29 1.9w 阅读 70 点赞

各位考生:

依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应试人应及时领取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我站现对2024之前未领取的纸质证书开展集中清理工作。

请相关考生务必于2026531日前与我站取得联系并领取证书逾期未领取的,我站将严格依照上述规定予以集中销毁,届时不再另行通知。

一、注意事项

本人领取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委托代领须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亲笔签署的委托书代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重要提示证书销毁后一律不予补办,请考生务必及时领取。

二、领取信息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利民路15号(宜宾开放大学明德楼1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1-2222163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特此通告。


宜宾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642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