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依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应试人应及时领取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我站现对2024年之前未领取的纸质证书开展集中清理工作。
请相关考生务必于2026年5月31日前与我站取得联系并领取证书。逾期未领取的,我站将严格依照上述规定予以集中销毁,届时不再另行通知。
一、注意事项
(一)本人领取。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委托代领。须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及代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重要提示。证书销毁后一律不予补办,请考生务必及时领取。
二、领取信息。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利民路15号(宜宾开放大学明德楼1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1-2222163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特此通告。
宜宾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