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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宜市拍〔2023〕9号)

2023/10/18 1.3w 阅读 313 点赞
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宜市拍〔2023〕9号)
发布时间:2023-10-18 17:59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府资源函202339号),受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定于20231117日(星期)上午11时整,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叙州区金沙江南路市民中心四楼),公开拍卖我市三江新区SC-F-03-01a)、SC-F-03-01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位置

面积

建筑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出让

期限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1

三江新区SC-F-03-01(a)、SC-F-03-01(b)地块

76516平方米(约114.77亩)       其中      SC-F-03-01(a)地块面积26541平方米、SC-F-03-01(b)地块面积49975平方米

SC-F-03-01(a)地块为商业用地,SC-F-03-01(b)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

SC-F-03-01(a)地块不大于1.5

SC-F-03-01(b)地块大于1.0且不大于2.5

SC-F-03-01(a)地块不大于50%,SC-F-03-01(b)地块不大于22%

居住70商业40

5270/

8100万元

备注:1.以上宗地均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2.无偿移交配套设施要求:SC-F-03-01(b)地块:(1)养老服务设施:居住建筑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2)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3)以上需无偿移交的配套设施应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给三江新区管委会指定的相关单位。

3.其他规划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国有建设用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宜宾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3111615:00以前,按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在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s://ggzy.yibin.gov.cn/jypt/)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yibin.gov.cn)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下载。

联系电话:

08318089998女士(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

08312336684王女士(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8312108132杨女士(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江新区分局)

网址: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zygh.yibin.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1018

责任编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