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
政策公示公告

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宜市拍﹝2022﹞13号

2022/12/01 1.6w 阅读 417 点赞
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宜市拍﹝2022﹞13号
发布时间:2022-12-01 18:41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府资源函2022245、246号),受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于20221221日(星期)上午11时整,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楼多功能厅),公开拍卖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28—03地块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位置

面积

用地

性质

建筑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出让

期限

起拍价

竞买

保证金

1

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28—03地块

53698平方米(约80.55亩)

二类居住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2.0

不大于20%

住宅70年、商业40年

5800元/㎡

(约386.7万元/亩)

10000万元

2

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18-10、BQ18-12、BQ18-14地块

102814平方米(约154.22亩)

二类居住用地

各地块容积率均大于1.0且不大于2.0

各地块建筑密度均不大于25%

住宅70年、商业40年

5400元/㎡

(约360万元/亩)

15000万元

备注:

1.宗地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他附作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2.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28—03地块 ①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该地块需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320平方米;②卫生服务站: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

3.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28—03地块规条书中明确的无偿移交配建项目应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给叙州区政府指定的相关单位。

4..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28—03地块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原件与叙州区政府签订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28—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和《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28—03地块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28—03地块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拍卖人和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18-10、BQ18-12BQ18-14地块①养老服务设施:各地块按照每100户 (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50平方米;②卫生服务站:各地块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50平方米;③幼儿园: BQ18-12 地块按规范设置独立用地面积不小于54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4900平方米的12班幼儿园一处,建筑设计方案中教学功能内容须经叙州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并监督实施;④社区用房:本项目配建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社区用房一处,建设位置与养老卫生用房统筹设置;⑤本项目配套的养老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社区用房总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集中设置于其中之一地块。

6.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18-10、BQ18-12BQ18-14地块规条书中明确的无偿移交配建项目应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给叙州区政府指定的相关单位。

7.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18-10、BQ18-12BQ18-14地块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原件与叙州区政府签订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18-10、BQ18-12BQ18-14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和《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18-10、BQ18-12BQ18-14地块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BQ18-10、BQ18-12BQ18-14地块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拍卖人和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8.该宗地其他规划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宜宾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21220日上午12:00以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原件(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并加盖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公章)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在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s://ggzy.yibin.gov.cn/jypt/)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yibin.gov.cn)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下载。

联系电话:

08318089998女士(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

08312336684女士(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8318758345廖先生(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

网址: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zygh.yibin.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121

责任编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