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9日至2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宜宾市进行了政府采购专项巡视。2021年2月3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市委反馈了政府采购专项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做好各项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为加强党的领导和宜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巡视整改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在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委落实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市整改工作。明确政府采购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专人专班做好统筹协调和督办落实,积极主动抓整改、促提升、求实效。
(二)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市委切实担负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市委主要领导为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直接责任,自上而下压紧压实巡视整改工作责任。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和推进工作会议等,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督促推进整改事项落地落实。
(三)强化巡视整改督促指导。加强督促检查,敢于碰硬较真,对整改任务实行“挂号”机制,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检查督导,定期调度巡视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要求到位、责任压实到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按照职责对整改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市委巡察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政府采购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对中央和省委有关政策文件学习领会不够”问题
市委、市政府坚持问题导向,把政府采购有关政策法规列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对采购联络员进行专题培训。建成并上线政府采购执行系统,实现采购预算申报、预算审批、采购计划备案及下达、资金支付等电子化,切实提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自查自纠工作,向39个单位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2.关于“执行上级政府采购部署不到位”问题
一是印发《宜宾市市本级集中采购项目(2020年版)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严格执行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相关规定。二是对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功能进行优化完善,实现了政府采购供应商对采购人合同履约在线评价。印发了《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指引》,对政府采购询问、质疑、投诉等所需资料、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询问质疑投诉处理工作。
3.关于“对政府采购职能部门(单位)职责设定不明晰,行业监管力量薄弱”问题
成立明确政府采购职能职责专项整改领导小组,专题调研全市集中采购机构和财政等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职能职责、人员编制、运行机制等情况。根据调研情况,市委编办对市政府采购中心主要职责进行了明确。
(二)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职尽责方面
4.关于“市委主体责任没有压紧压实”问题
市委、市政府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对市直各部门目标考核范畴,进一步压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印发《宜宾市政府采购领域多部门联动执法协作机制》,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等制度,健全完善“黑名单”制度,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开展对社会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政府采购领域违规违纪行为。
5.关于“部分市直部门(单位)采购人主体责任缺位”问题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市财政局牵头督促有关单位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切实加强采购人内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是升级完善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登记、信息发布、采购文件编制、投标、评标、履约评价等全流程电子化。建成并上线政府采购执行系统,实现采购预算申报、预算审批、采购计划备案及下达、资金支付等电子化,切实提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水平。督促指导采购人完善内控制度,加强采购人采购项目需求论证管理,加大采购预算编制精准力度。三是市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督促有关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学法制度、修订完善内控制度,扎实整改、依法查处。四是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集中3个月时间,对采购人建立采购内控制度开展系统治理,督促采购人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依托预算管理执行平台,加强采购备案计划审核,加强采购需求论证管理。已制定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制度文件,进一步加强采购预算编制管理。
6.关于“财政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制度文件,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办法,开展法治宣传。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了巡视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部署会,细化落实整改工作。二是全面落实整改任务,严格执行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重新入库的工作要求,认真审核专家个人信息,核对评审品目,加强资料管理,确保专家要“专”,信息要“实”,从源头上把好入口关。制定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制度件,加强对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加强日常监督和抽查,严肃查处评审专家违规行为。对巡视组反馈专家违规行为的案例,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是对未单独设置采购监管机构的县(区),已按整改要求按时完成增设财政部门采购监督管理股室、强化监管力量等工作。
7.关于“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以招投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为突破口,通过调研走访、实地检查、资料查阅、座谈会商等方式,切实提升监督质效。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积极督促各行政监督单位和行业监管单位扛稳抓牢主体责任。市纪委监委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调度会,发出监督任务交办单,妥善有效实施追责问责,推动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三)政府采购工作中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方面
8.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一是对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的采购联络员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宣讲财政制度体系建设、政府采购基本概念、采购人主体责任、涉密政府采购管理等业务知识。全面加强项目前期预算管理,制定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制度文件。二是印发《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文件内部会审工作规程(试行)》,对会审方式、会审程序、会审内容、会审意见处理、会审纪律等进行了规定。
9.关于“市政府采购中心违规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取消政府采购及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技术服务费,将政府采购及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模块纳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一体化网上竞价平台建设服务项目统一建设,上线运行后发布公告信息的项目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技术服务费,相应费用由市财政承担。二是修订完善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采购人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采购人法治意识、主体责任意识。财政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政教育。三是通过制定《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音视频档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建设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升级完善综合监督平台、建立本地备份机房、健全电子档案刻录机制、纸质档案统一装订等措施,切实加强交易项目资料规范化管理。四是制定《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清理及记账整改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整改。修订完善《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制定保证金收退办事指南和业务流程,落实专人负责保证金和财务管理工作,建设保证金电子记账系统,建立定期对账机制,切实规范保证金管理工作。
10.关于“一些行业系统政府采购廉政风险较大”问题
印发《宜宾市政府采购领域多部门联动执法协作机制》,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切实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严格加强内控管理,建立权责清晰、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体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廉洁制度的学习,对易滋生腐败环节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廉政建设、防范风险。进一步落实述职述廉制度,健全完善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机制。从2021年1月起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并同步完善招投标内控管理制度。
(四)政府采购领域问题整改方面
11.关于“问题整改流于形式”问题
开展专项检查,针对政府采购视频资料缺失问题已责令集中采购机构及时整改。对合同公示不及时的问题已依法向有关单位印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加强管理,及时整改。严格执行《宜宾市政府采购领域多部门联动执法协作机制》,构建政府采购责任闭环,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切实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
12.关于“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依照合同对相关项目评估验收。二是制定《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清理及记账整改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整改。修订完善《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制定保证金收退办事指南和业务流程,落实专人负责保证金和财务管理工作,建设保证金电子记账系统,建立定期对账机制,切实规范保证金管理工作。
(五)政府采购领域体制机制制度方面
13.关于“采购人履职评价机制不健全”问题
依托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上线“履约评价”模块,实现政府采购供应商对采购人合同履约在线评价,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信息公开专栏—政府采购—履约评价”模块及时显示评价结果。按照财政厅相关工作要求,建成并上线政府采购执行系统,依托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实现采购预算申报、预算审批、采购计划备案及下达、资金支付等电子化,切实加强项目采购执行监管。
三、持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工作
市委将严格按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政治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定不移地把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党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一)从严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任务来落实,杜绝“过关”思想,进一步层层压实责任,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强的韧劲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市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抓好整改。各牵头市领导定期听取整改推进情况、研究部署整改任务,牵头部门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整改台账、细化措施,确保按时高效完成整改任务。
(二)切实加强巡视整改督促指导。市委巡察机构将整改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持续跟踪督办整改事项,进一步形成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的整改要求,强化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清零见底。严明整改纪律,加强督促提醒和督查考评,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三)着力构建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动态分析政府采购领域存在问题的成因,通过开展专题调研、举办专题研讨会等方式深入探究,形成专题报告,找准问题症结所在,对症施策,堵塞漏洞,规范运行。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全力构建政府采购责任闭环,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效,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1—2208666。
中共宜宾市委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