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府资源函〔2021〕53号),受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于2021年9月2日(星期四)上午10时整,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楼多功能厅),公开拍卖我市翠屏区旧州组团E—02—0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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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宗地 位置 |
面积 |
用地 性质 |
建筑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出让 期限 |
起拍价 |
竞买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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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翠屏区旧州组团 E—02—02地块 |
18410㎡(约27.62亩) |
二类居住用地 |
大于1.0且 不大于2.8 |
不大于22% |
居住 70年 商业 40年 |
7500元/㎡ |
30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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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该宗地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它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2.配建要求:居住建筑面积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卫生服务站,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上述需无偿移交的配套设施应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给翠屏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单位。 3.土地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凭《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原件与翠屏区人民政府签订《翠屏区旧州组团E—02—02地块履约协议书》,自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和《翠屏区旧州组团E—02—02地块履约协议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不按期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翠屏区旧州组团E—02—02地块履约协议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拍卖人和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其他规划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宜宾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9月1日上午12:00以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原件(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并加盖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公章)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在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s://ggzy.yibin.gov.cn/jypt/)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yibin.gov.cn)及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下载。
联系电话:0831—2208568郭女士(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31—2336684陈女士(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31—3935910张先生(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翠屏区分局)
网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zygh.yibin.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