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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宜市拍〔2021〕4号)

2021/03/19 1.0w 阅读 109 点赞
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宜市拍〔2021〕4号)
发布时间:2021-03-19 16:10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府规划函2020113),受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定于20214月8 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8楼多功能厅,公开拍卖翠屏区环长江旅游景观大道起步广场F—2—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位置

用  地

性  质

建筑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出让

期限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1

翠屏区环长江旅游景观大道起步广场F21地块

77003㎡(约116亩)

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

大于1.0且不大于2.5

不大于40%

居住

70

商业

40

5230

/

10000

万元

备注:

1.该宗地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它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2.配建要求:(1)居住建筑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配建;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50㎡的卫生服务站;应无偿移交的配建项目建成后,无偿移交并初始登记给翠屏区政府指定的相关单位。(2)本项目需自持集中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自持期间由土地竞得人整体经营,不得分割出售,可整体抵押;自持时间自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不低于5年;商业商务类建筑经营业态建议为酒店、写字楼、会议会展中心,且酒店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3)该宗地内商业类计容面积完成工程量的20%后方可对宗地内住宅类建设项目办理预售许可。

3.土地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凭《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原件与翠屏区政府签订《翠屏区环长江旅游景观大道起步广场F21地块履约协议书》,自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和《翠屏区环长江旅游景观大道起步广场F21地块履约协议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不按期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翠屏区环长江旅游景观大道起步广场F21地块履约协议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拍卖人和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其他规划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宜宾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土地出让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14 7日(星期三)上午12: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并加盖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公章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yibin.gov.cn)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下载。

报名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1

联系电话:

08312208568女士(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8312336684曾女士(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8313935910张先生(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翠屏区分局)

网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zygh.yibin.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319

责任编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