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需在铁路线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包括以下铁路区段:
翠屏区境内:
内六线K92+800—K124+024
内六线K79+500—K92+800
宜珙线K0+000—K1+500
宜珙线K8+100—K15+350
高县境内:
宜珙线K15+350—K33+000
宜珙线K34+700—K36+350
宜珙线K37+740—K41+640
金筠线K10—K34+450
珙县境内:
宜珙线K41+640—K60+737
金筠线K00—K10
金筠线K34+450—K47+800
金筠线K49+500—K52+300
叙州区境内:
内六线K124+024—K140+000
内六线K144+414—K165+240
内六线K180+500—K182+180
内六线K65+550—K79+500
宜珙线K1+500—K8+100
长宁县境内:
宜珙线K33+000—K34+700
宜珙线K36+350—K37+740
筠连县境内:
金筠线K47+800—K49+500
金筠线K52+300—K70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安保区图纸签认以铁路部门确认的技术资料为准,请辖区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
特此公告。
宜宾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