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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宜市拍﹝2018﹞9号)

2018/08/22 4.2k 阅读 277 点赞
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宜市拍﹝2018﹞9号)
发布时间:2018-08-22 15:59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宜宾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定于2018年9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时整,在宜宾市国土资源局8楼大厅,公开拍卖宜宾市李庄组团B—04—0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位置

面积

用  地

性  质

建筑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出让

期限

起始价

竞买

保证金

1

宜宾市李庄组团

B—04—01地块

42422平方米(约63.63亩)

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

不大于2.0

25%—35%

商业40年

居住70年

1300元/㎡(86.67万元/亩)

1700

万元

备注:1.宗地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它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2.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并办理好相关权证(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后无偿移交翠屏区政府。

3.商业服务业设施:商业服务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40%,其中建设一个国际品牌星级酒店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0平方米,且100%自持,其它商业服务业建筑集中自持率不低于20%,投资人自持时间自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10年内不得整体或者分割转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市本级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9月11日上午12时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并加盖财务公章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国土资源局网(www.ybdlr.gov.cn) 及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下载。

报名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室。

联系电话:

0831-2208568郭女士(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831-2336684童女士(宜宾市国土资源局)

网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 )

宜宾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ybdlr.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8月21日

责任编辑:陈琦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