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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宜市拍﹝2018﹞8号)

2018/08/15 1.7w 阅读 125 点赞
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宜市拍﹝2018﹞8号)
发布时间:2018-08-15 16:48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宜宾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定于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上午10时整,在宜宾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宜宾市国土资源局西侧)二楼大厅,公开拍卖宜宾市临港开发区SC—E—01—03(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位置

面积

用  地

性  质

建筑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出让

期限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1

宜宾市临港

开发区

SC—E—01—03(a)地块

80344㎡(120.52亩)

居住用地

不大于2.5

不大于22%

商业40年、

居住70年

1500元/㎡(100万元/亩)

2500

万元

备注:

一、以上宗地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它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二、SC—E—01—03(a)地块项目建设要求及销售要求:

(一)配建项目移交要求:

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配建,建成后无偿移交当地民政部门。

( 二)销售要求:

1.项目建成后住宅部分限定销售对象为临港开发区大学城招商入驻的高等院校教职工及引进的高端人才;

2.住宅部分定向销售价格限定为均价不超过4000元/㎡;

3.通过定向销售取得的住宅产权8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市本级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8月30日上午12时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国土资源局网(www.ybdlr.gov.cn) 及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下载。

报名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室。

联系电话:

0831-2208568郭女士(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831-2336684童女士(宜宾市国土资源局)

网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 )

宜宾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ybdlr.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陈琦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