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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宜市拍﹝2018﹞5号)

2018/06/21 1.2w 阅读 521 点赞
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宜市拍﹝2018﹞5号)
发布时间:2018-06-21 14:48
来源: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办公室

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宜宾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定于2018712日(星期四)上午10时整,在宜宾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宜宾市国土资源局西侧)二楼大厅,公开拍卖宜宾市南岸大地坡A7-1地块等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位置

面积

用  地

性  质

建筑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出让

期限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1

宜宾市南岸大地坡A71地块

52369(约78.55亩)

居住用地

大于2.2

大于25%

商业40年、

居住70

4550元/303万元/亩)

12000

万元

2

宜宾市南部新区(北区)BQ110102地块

28885(约43.33亩)

居住用地

不大于1.8

不大于25%

商业40年、

居住70

3900元/260万元/亩)

5000

万元

备注:1.宗地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它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2.宜宾市南岸大地坡A71地块: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当地民政部门;建设2000平方米独立用地的农贸市场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临4号路设置,且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城交投资集团公司;建设2000平方米独立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城交投资集团公司。

3.宜宾市南部新区(北区)BQ110102地块: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方米的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当地民政部门;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50的卫生服务站,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建成后无偿移交当地政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市本级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参与报名。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18711日上午12时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国土资源局网(www.ybdlr.gov.cn)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下载。

报名地址:宜宾市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

 联系电话:0831-2208568女士(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831-2336684童女士(宜宾市国土资源局)

网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

宜宾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ybdlr.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621

责任编辑:胡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