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做好环境保护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12 17:37
来源:宜宾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宾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持续做好环境保护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的公告
为持续做好环境保护信访举报办理工作,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做好环境保护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环督办函〔2017〕133号)要求,在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省反馈环保督察意见前,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通过“12369”环保热线和市长信箱(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与网民栏目)受理关于环境保护的信访投诉举报。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参照中央环保督察组信访案件办理要求、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做好环境保护信访案件办理工作。
宜宾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责任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