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建立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发布时间:2024-02-07 10:12
来源:市财政局
为坚决扛起“守护好一江清水”的政治责任、贯彻落实《四川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竹业局联合印发了《宜宾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成功建立市内跨县(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构建国家、省、市、县(区)四级政府协同齐投入、共抓大保护的工作格局。
一是全市齐参与,扩大政策覆盖面。《实施方案》覆盖全市11个县(区),将长江干流、金沙江和岷江流域共30个地表水断面纳入补偿机制,形成全市流域共抓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激发各县(区)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
二是市县同投入,共建补偿资金池。每年各县(区)共同筹集资金实行市内横向保护补偿,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对县(区)进行奖励,按照“保护者得偿、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的原则分配资金,充分发挥激励引导作用。
三是全程强考核,推动政策见成效。根据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各指标考核结果和测算规则,市财政每年通过转移支付开展奖补资金结算,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深入实施绩效评价,持续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责任编辑: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