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四到位”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发布时间:2023-12-27 09:53
来源:市民政局
标准调整到位。全市大幅提高3类5项社会救助标准,其中城乡低保月标准提高至800元和63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月标准提高至1040元和819元,均大幅高于全省低限、处于全省前列。
资金保障到位。全市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保障力度,按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资金,确保困难群众获救及时。入冬以来,发放救助资金2.55亿元,救助困难群众55.16万人次。
监测发现到位。民政部门切实提升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能力,将23.59万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范围,通过获取医保结算、残疾评定等数据信息,开展比对预警,通过“数字找人”发现困难对象。入冬以来,已累计发出预警信息3564条,通过走访排查救助帮扶1561人。
巡查救助到位。实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设置临时御寒场所47个,多部门联合对车站、码头、桥梁、涵洞等重点地段,开展“常态化+全天候”街面巡查,及时有效救助流浪乞讨等临遇险困人员。入冬以来,已投入709人次开展巡查、救助对象34人次、发放御寒等物资94份。
责任编辑: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