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安局出台转作风、强执行、做表率五项规定
市政府办印发《宜宾市人民政府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五项规定》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题传达学习,积极贯彻落实,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转作风、强执行、做表率五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宜宾市公安局关于强化队伍管理树立机关形象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逗硬责任落实,严抓贯彻执行。
领导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委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和班子成员的带头表率作用,将转作风、强执行、做表率工作表现记入领导干部政绩档案,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形成以上率下、敢抓敢管、善抓善管的局面。
细化工作要求。对着装、考勤、请销假、升旗、值班、会议、内务、车辆等八个方面管理制度作了细化要求,涵盖面广、内容详尽、可操作性强,并印发到所有警种、部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严抓考核监督。将落实情况直接与个人考评等级、绩效奖金、部门评优名额、公务经费、主要负责人记功记奖资格挂钩,对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