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0日召开的全市公安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上,市局对破获市局挂牌案件单位、“破案会战”先进单位和在“破案会战”中战绩突出的个人进行了表彰。
《宜宾市公安局关于表彰破获市局挂牌案件单位的决定》(宜市公政发〔2013〕1号)
一、通报表扬破获“9.6”故意杀人案、系列飞车抢夺案、系列盗窃大货车柴油案、系列入室盗窃案、系列撞门入室盗窃案、系列盗窃面包车案的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
二、通报表扬给破获黄明富故意杀人案、系列盗窃摩托车案、白花、永兴系列摩托车被盗案、观音镇系列摩托车盗窃案的宜宾县公安局。
三、通报表扬破获入室抢劫强奸案、系列门市拎包盗窃案、系列持械抢劫案的南溪区公安局。
四、通报表扬破获系列货车电瓶被盗案、红桥镇系列电缆线被盗案的江安县公安局。
五、通报表扬破获“5.15”杀人案、张荣凯等人故意伤害案、系列徒步抢夺案的长宁县公安局。
六、通报表扬破获杨强等人系列入室盗窃案的高县公安局。
七、通报表扬给破获系列办公室被盗案的珙县公安局。
八、通报表扬破获刘其霞家被盗案、高滩煤矿特大盗窃案、古宋镇系列摩托车被盗案的兴文县公安局。
九、通报表扬破获系列盗窃汽车案、系列保险柜被盗案的筠连县公安局。
十、通报表扬破获“6.13”系列摩托车被盗案的屏山县公安局。
《宜宾市公安局关于表彰“破案会战”先进单位的决定》(宜市公政发〔2013〕2号)
一、表彰下列3个单位为“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群众利益‘破案会战’成绩突出单位”,颁发奖牌
第一名:翠屏区分局
第二名:江安县公安局
第三名:临港区分局
二、表彰下列7个单位为“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群众利益‘破案会战’优秀单位”,颁发奖牌
高县公安局
珙县公安局
兴文县公安局
宜宾县公安局
筠连县公安局
长宁县公安局
南溪区分局
《宜宾市公安局关于给在“破案会战”中战绩突出的杨彬等43名同志分别记功嘉奖的命令》(宜公奖字〔2013〕1号)
一、给下列26名同志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颁发奖章、证书
杨 彬 宜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
越 斌 临港区分局白沙湾派出所所长
徐闻熙 临港区分局沙坪派出所民警
宋一兵 翠屏区分局副局长
刘志强 翠屏区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徐 华 翠屏区分局经侦大队民警
钟 宇 翠屏区分局西城派出所民警
段国彪 翠屏区分局蜀南大道派出所民警
肖相春 翠屏区分局邱场派出所所长
韩成君 南溪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龚定权 宜宾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 雨 宜宾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唐晓勇 宜宾县公安局向家坝分局民警
康 超 江安县公安局纪委副书记
郑 明(女)江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孟 良 江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
何 忍 江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
李远良 江安县公安局江安派出所副所长
龚 华 江安县公安局夕佳山派出所副所长
李 颖(女)长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吴家彬 高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
罗永军 高县公安局文江镇郊区派出所民警
王 东 珙县公安局底洞派出所民警
董明均 筠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林 涛 兴文县公安局警务指挥中心民警
袁佳伟 屏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
二、给下列17名同志各记个人嘉奖一次,颁发证书
向 伟 宜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
杨俊昌 宜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
黄 忠 翠屏区分局经侦大队民警
赵 军 翠屏区分局经侦大队民警
梁 波 翠屏区分局蜀南大道派出所民警
任学锋 翠屏区分局牟坪派出所副所长
钟登齐 宜宾县公安局柏溪派出所民警
陈义学 宜宾县公安局天池派出所民警
宋金尧 江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倪联伍 江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
周先其 江安县公安局江安派出所民警
许 洪 江安县公安局江安派出所民警
李 杰 长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
尹夏军 珙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
邱 明 筠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
张光明 屏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
吴 永 屏山县公安局新市派出所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