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涉及“两客一危一货”车辆的交通事故,进一步强化对重点车辆及重点驾驶人的监管,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违法查处工作,全力维护宜宾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现对部分违法案例曝光。

车牌号码:川R6***7
被处罚人:孙某
违法时间:2023年9月30日10时53分许
违法地点:长宁镇清江西路四方坝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6分

车牌号码:川AG***2
被处罚人:王某
违法时间:2023年10月9日00时31分许
违法地点:珙县上大路1公里500米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含),70%以下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6分
车辆号牌:川Q6***9
被处罚人:刘某章
违法时间:2023年10月8日09时37分许
违法地点:南溪区罗龙镇乡道(旧)1公里100米
违法行为: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30%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