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宜宾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宜宾市公安局起草了《宜宾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为了提高立法的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现就有关立法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拟于2021年10月底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邀请函为准。
二、听证事项
就《宜宾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听证。
三、听证陈述人、旁听人
听证陈述人是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人员,听证会组织者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会组织者也可邀请确定部分有代表性的听证陈述人,听证陈述人的人数为20人。听证旁听人从报名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办法
从即日起接受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报名。报名可采用网络、传真、书信或者前往市公安局现场报名(宜宾市公安局主楼17楼3号)等方式。
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经确定后将另行通知。
五、报名期限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2日。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旁听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于报名截止前,将填写的“立法听证会报名表”邮寄、传真、发送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市公安局。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东段27号(宜宾市公安局),联系人:吕亚兰,电话:2228120,传真:2228124,电子邮箱:22534634@qq.com。
附件:1.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2.《宜宾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
宜宾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