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
政策警方公告

宜宾市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2016/09/21 10.0k 阅读 531 点赞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2015年工作重点完成情况:一是牢固宗旨意识,确保社会稳定;二是坚持主动进攻,抓实公安主业;三是强化社会防控,主动驾驭治安;四是坚持源头治理,严格安全监管;五是坚持服务民生,提升管理水平;六是深化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市;七是明确方向重点,务实推进改革;八是规范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二、部门概况

市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分别为:翠屏区公安分局、临港区公安分局、竹海分局、金江分局、机场分局、交警支队、监管中心),均为行政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市公安局收入决算总额为4006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668.04万元,其他收入398.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696.84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4982.9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和新增项目经费。

2015年市公安局支出决算总额为38797.5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383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751.21万元,医疗卫生754.1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1.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6.2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966.3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5061.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和项目建设经费的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公安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完成各项打击犯罪任务,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公共安全支出3383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是维稳处突专项支出,经费主要用于处置辖区内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目的在于化解矛盾,避免事态发展恶化,影响社会稳定。。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1.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754.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治理汽车尾气排放污染等支出。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1.4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节安全保卫专项工作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1406.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宜宾市公安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865.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宜宾市公安局政府采购金额2275.88万元,其中货物类1231.26万元,工程类1044.62万元。主要用于指挥通信、刑事侦查、网安技侦、信息化、反恐防暴等重大装备建设以及日常办公所需的电脑、打印机、空调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宜宾市公安局共有车辆493辆,价值5829.97万元,其中:轿车236辆、越野车3辆、小型载客汽车15辆、大中型载客汽车16辆、其他车型223辆。2015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8辆,车辆购置支出84.93万元

宜宾市公安局共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价值457.57万元。

2016年9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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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