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围绕发展大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坚持主动进攻,严厉打击突出犯罪;三是加强社会管控,促进治安持续好转;四是立足实战需要,大力推进基础建设;五是务实改革创新,促进公安事业发展;六是抓住关键环节,切实改善队伍形象;七是落实队建措施,打造过硬公安队伍;八是抓好保障监督,不断提升机关效能。
二、部门概况
市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分别为:翠屏区公安分局、临港区公安分局、竹海分局、金江分局、机场分局、交警支队、监管中心),均为行政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市公安局收入决算总额为35084.0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4043.38万元,其他收入1040.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349.74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1225.02万元。
2014年市公安局支出决算总额为33735.9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0025.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983.18万元,医疗卫生602.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5.7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万元,其他支出3.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697.85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2556.9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公安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完成各项打击犯罪任务,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公共安全支出30025.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是维稳处突专项支出,经费主要用于处置辖区内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目的在于化解矛盾,避免事态发展恶化,影响社会稳定。。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3.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602.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075.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白酒文化节安全保卫工作。
(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的专项整治工作。
(七)其他支出2.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