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宾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宜发改发〔2015〕50号)文件要求,现将市公安局收费单位公示如下:
一、宜宾市公安局;
二、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
三、宜宾市公安局临港分局;
四、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宜宾市公安局
2015年2月28日
根据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宾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宜发改发〔2015〕50号)文件要求,现将市公安局收费单位公示如下:
一、宜宾市公安局;
二、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
三、宜宾市公安局临港分局;
四、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宜宾市公安局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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