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
政策警方公告

宜宾市公安局关于市级系统收费单位的公示

2015/03/03 1.4w 阅读 273 点赞

根据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宾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宜发改发〔201550号)文件要求,现将市公安局收费单位公示如下:

一、宜宾市公安局;

二、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

三、宜宾市公安局临港分局;

四、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宜宾市公安局

         201522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警方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