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所教育服务采购行为,提升招标工作的专业化水平,确保教师培训项目等高质量实施,根据《宜宾市教师发展与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建立教育服务招标代理库的实施方案》,经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建立“教育服务招标代理机构库”(以下简称“代理库”),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宜宾市教师发展与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征集范围及用途
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能够承担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具有教育类或教师培训类项目代理经验的专业招标代理机构。入库机构将为我所各类教师培训项目(含线上线下培训、师资研修、培训配套服务等)提供招标、竞争性磋商、询价等采购代理服务。
三、入库机构数量与服务期限
拟择优选取3家招标代理机构进入代理库。本次建库服务期为3年,采用“一次入库、年度考核”的模式,即每年年末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续约,不合格者清退出库。
四、入库资格条件
申请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基础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已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登记备案。
2.本地化服务能力。在宜宾市市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开标、评标必需的场地和设备,能够确保及时现场服务。
3.人员配置。拥有不少于3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活动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验。
4.类似业绩。近3年内具有至少3项教育系统或教师培训类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需提供代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信誉要求。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因违规执业被财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
6.接受监督。承诺接受我所的监督管理和履约评价,严格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或承诺的优惠折扣)收取中标单位服务费。
五、报名材料(需提供纸质版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按以下顺序装订)
1.《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政府采购代理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4.无违法失信记录承诺(见附件2)及信用查询截图;
5.近3年内教育类或教师培训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体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
6.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简介、资质证明材料;
7.针对我所教育服务项目的代理服务方案(包括工作流程、服务时限、质量保障措施、廉洁自律承诺、保密承诺等);
8.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报价承诺;
9.其他可证明机构实力的相关材料(可选)。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传真等其他方式。
3.报名地点:宜宾市教师发展与教育科学研究所教师发展部(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南广路197号)。
4.联系人及电话:严老师,0831-8247505。
七、评审与入库
1.资格初审。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符合初审条件的机构名单。
2.综合评审。成立评审小组,按照《招标代理机构评审评分表》(见附件3)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按得分高低择优确定入库候选机构。
3.公示公告。入库候选名单将在市教育体育官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书面异议。
4.正式入库。公示无异议后,与入库机构签订《招标代理服务框架协议》,正式纳入代理库管理。
八、其他说明
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入库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报名机构需自行承担报名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我所不收取任何报名、评审费用。入库机构需严格遵守我所代理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接受我所的考核与监督。
本公告由宜宾市教师发展与教育科学研究所教师发展部负责解释。
附件:1.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申请表
2.无违法失信记录承诺
3.招标代理机构评审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