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认定:习欣等1956人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李凤琼等106人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请认定合格人员于2024年8月1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宜宾市民中心一楼D区综合窗口领取证书(应届毕业生还需持毕业证书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如需邮寄(收件人姓名需与证书一致),请电话联系市民中心张老师,联系电话:0831-2208711。若证书信息有误,请致电0831-8222194,以便及时更正。
附件: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次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