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门“三定方案”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宜宾市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宜安委〔2022〕6号),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如下:
1.负责全市教育体育行业系统安全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学科类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指导督促各级政府体育部门扎实抓好体育赛事、体育活动等行业内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2.拟订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
3.督促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对所属学校的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所属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
4.负责职责范围内学校和单位的安全监管(含学校统一组织的校外活动),督促学校加强实验室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5.负责校车(含学校购买校车服务)的源头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做好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打击,加强对学生及家长乘坐合法合规车辆的宣传引导。
6.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等校内教学、训练、娱乐设施设备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体育活动场所、公共体育设施和重大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管;负责直属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职责范围内竞技体育项目的训练参赛安全管理,负责游泳、攀岩等法定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指导工作。
9.配合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漂流项目和滑翔、跳伞、热气球等低空游乐运动项目的专业指导工作。
10.负责公共体育场馆管理范围内游乐场所和设施安全生产的指导工作。
11.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育体育领域其他安全监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