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宜宾市市级机关老年健身协会、宜宾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以及体育总局、中央文明办等12部门《关于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统筹推动实施《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农民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常态化做好两项改革后续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工作部署,围绕推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下沉城乡社区,打造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品牌,加快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四川省“百城千乡万村·社区”系列赛事活动宜宾市广场舞比赛,现将《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加。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8月31日
附件:
2023年四川省“百城千乡万村·社区”系列赛事活动宜宾市广场舞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宜宾市市级机关老年健身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3年9月22日一24日
(9月22日上午10:00在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科学会堂报到,下午13:30各参赛队按抽签顺序走场)
(二)比赛地点: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科学会堂
四、比赛项目
(一)广场健身舞
比赛规定套路
(二)广场健身秧歌(鼓)
比赛规定套路
五、参赛办法
(一)各县(区)教育体育局组建2支队伍(1支广场健身舞参赛队、1支广场健身秧歌(鼓)参赛队)代表本县(区)参加本次比赛。
(二)市级行业体育协会、俱乐部(含市直机关健身体育组织、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等舞蹈协会和社会团体组织)均可报名参赛。
(三)参赛队员年龄为25至68周岁(1955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性别不限(鼓励男性参加,提倡老中青结合参加)。
(四)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上场比赛队员12至16人。参赛队员可兼领队、教练。1个参赛队只能报1个参赛项目。
(五)比赛规定套路
1.广场健身舞:各参赛队选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推出的6套广场舞推广套路《最美的中国》《天蓝蓝》《万树繁花》《阿西里西》《萨朗姐》《吉祥瑶》以上套路任选一套,视频可在“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查询。规定套路以视频中的音乐为准,动作技术、动作姿势、动作顺序与视频示范一致。要求队形变化,以不改变动作性质为前提,允许音乐前奏部分、音乐结束前2个8拍动作自行创编。
2.广场健身秧歌(鼓):国家体育总局推广的健身秧歌第7套、第8套;健身腰鼓第2套、第3套;健身手拍鼓第3套、广场手拍鼓《道拉基》、四川省推广套路《山路不止十八湾》;以上套路任选一套参赛,视频可在全国健身秧歌(鼓)推广委员会、四川社体微信公众号查询,动作与音乐以推广视频动作和音乐一致,不得改变。
(六)报名队伍上限为100支队伍截止。
六、运动员资格和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凡具宜宾市户籍或在我市实际工作、学习、生活1年以上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运动员须经具备相关资质的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并且适合参加所报项目比赛。
3.由参赛单位统一办理并出具赛事期间(含往返途中)人身意外保险证明。
4.运动员必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赛。代表长期居住地的需提供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满1年),代表就职单位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任一依据。
5.参赛运动员应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就职单位(落户、就职1年以上)参赛。长期居住地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满1年)为依据,就职单位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为依据。
(二)资格审查
1.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队参加比赛。
2.竞委会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审核与监督。
3.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4.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七、竞赛办法
(一)广场健身舞
1.执行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广场舞竞赛规则》(2018年1月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发行)。
2.采取裁判现场评分方式,根据成绩高低排定名次。
3.各参赛队于领队教练联席会上,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4.比赛场地18×16 m,标记带宽5cm。
5.比赛音乐由竞委会提供。
(二)广场健身秧歌(鼓)
1.执行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核的《健身秧歌(鼓)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8版)》。
2.比赛采用现场评分方式,根据成绩高低排定名次。
3.各参赛队在领队联席会议上,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4.比赛场地15×15 m,标记带宽5cm。
5.参赛队员的服装要统一款式和颜色(男、女服装可以分别统一)。
6.比赛音乐由竞委会统一准备。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同时对各项目前三名颁发奖牌,对第一名颁发奖杯。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设优秀组织奖。
九、技术官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最终裁决。
(二)仲裁、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选派。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单位按统一报名要求,将报名表(打印盖章扫描PDF和WORD文档)、文件名为单位(参赛队)名称,于赛前15天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231300262@qq.com 联系人:樊庆华18980390956或宜宾市老年大学内市健身协会办公室报名,联系人:杨丽19908116526 逾期报名不再受理,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二)报到
1.参赛报到时间、地点:9月22日上午10:00在轻化工大学科学会堂。
2.技术官员及工作人员:9月22日上午8:30在轻化工大学科学会堂。
3.领队、教练员会议:9月22日上午10:00在轻化工大学科学会堂。
4.走场安排:9月22日下午13:30,按比赛抽签顺序,每支参赛队伍2分钟进行。
5.运动队报到时须提交参赛运动员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原件,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体检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报名表,自愿参赛责任书等相关资料。
十一、经费
本次比赛不交报名费,各代表队参赛往返交通、保险、食宿费用自理。
十二、赛风赛纪
严格落实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等要求,凡在比赛中无故弃权、停赛罢赛、打架斗殴、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育道德和赛风赛纪者,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取消相关单位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并根据违纪情况做通报、禁赛处理。
十三、安全工作
(一)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承办地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赛事活动组织工作方案、赛事活动安全防控工作方案、赛事活动医疗保障救治工作方案、赛事活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赛事活动“熔断”机制,对赛事活动组织风险评估,切实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比赛安全有序开展。
(二)各参赛队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领队教练负责制。并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安全知识、赛风赛纪的宣传教育,增强参赛运动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发生。
十四、本规程的内容由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3年四川省“百城千乡万村·社区”系列赛事活动宜宾市广场舞比赛自愿参赛责任书
2.2023年四川省“百城千乡万村·社区”系列赛事活动宜宾市广场舞比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