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经四川省兴文中学校自评申报、兴文县教育和体育局复核,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宜宾市示范性普通高中评审委员会对四川省兴文中学校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认定四川省兴文中学校达到《宜宾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要求,通过现场评审。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拟命名四川省兴文中学校为“宜宾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日至3月8日,共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具实名向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反映,并提供相关材料,联系电话:0831-8224211。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