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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宜宾市第一届“教育之光”师生书法评比活动的通知

2015/12/01 1.9w 阅读 525 点赞
 

各县()教育局(教育体育局、教体文广局、教育文广局)、临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各县()书法家协会、邮政分公司,各市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适应新时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宗旨,弘扬教育精神,展示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宜宾市第一届“教育之光”师生书法评比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11月至2016330日,以学校为单位组织书法交流评比活动,按要求评选出推荐给市组委会的参赛作品,并于2016315日前将推荐作品交市组委会,组委会于20163月底前组织专家评选。

组委会联系人:

市教育体育局刘用芬电话:18990991091

市书法家协会曾德宏电话:18780650570

市邮政公司 钟小蓉(作品接收) 电话:13568090157

二、作品内容要求、参赛组别及评选要求

(一)书写内容:教育名言警句、学习励志名言及和教育相关的诗文等内容。

(二)分组和作品数量:

硬笔作品:

小学组:每校(中心校以片区为单位计算)推荐20幅,要求楷书创作。建议按照组委会提供的标准参赛用纸创作并提交。

中学组(含普高、职高):每校推荐10幅,字体、形式不限。

教师组:每校(中心校以片区为单位计算)推荐5幅,字体、形式不限。

毛笔作品:

书体、形式不限,不装裱。

小学组:每校(中心校以片区为单位计算)推荐10幅;中学组(含普高、职高):每校推荐10幅;教师组:每校推荐5幅。

(三)作品要求

严禁代写,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参赛资格,所在学校取消组织奖评选资格。赛后发现代写行为,将收回所获各种奖品和荣誉证书。

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回,组委会有权进行处置。

所有推荐作品须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粘贴组委会统一格式的标签(附件)。

三、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每个组别按作品总数的45%左右设定获奖数,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0%。小学1-3年级设硬笔作品鼓励奖。

(二)集体奖:按不超过参加学校总数的10%设优秀组织奖,

以学校推荐作品数和获奖数等情况为依据综合评定。

()中学组两届获一等奖者、教师组获一次一等奖者,有资格申请成为宜宾市书法家协会会员。

四、组织服务

组委会将为师生创作作品提供指导服务,如学校需要,可向

组委会提出申请,由组委会组织书法家到学校进行免费创作指导。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书法家协会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宜宾市邮政公司

2015年11月2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