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体育局(教育体育局、教体文广局、旅游体育局)、临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条例》,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我市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丰富广大市民的体育生活,增强人们体质,着力打造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形成群众广泛参与健身的全民健身氛围,为构建和谐宜宾做出积极贡献。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广场健身舞四项市、县联动赛。
请各县(区)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各项联动赛方案要求组织比赛活动,在10月31日前每个项目至少组织20支以上队伍开展县(区)赛(临港开发区视情况组织比赛),每个项目选拔一支队伍参加全市在11月至12月组织的全市联动赛。本项活动的组织和参赛情况,将作为对各县(区)体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联络员:黄雪联系电话:13388383773,电子邮箱:21552235@qq.com
QQ:21552235。
附件:1.2015年宜宾市全民健身广场健身舞大赛方案
2.2015年宜宾市全民健身乒乓球比赛方案
3.2015年宜宾市全民健身男子篮球联赛方案
4.2015年宜宾市全民健身羽毛球联赛活动方案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5年8月7日
附件1
2015年宜宾市全民健身广场健身舞大赛方案
一、主办单位: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宜宾市体育总会办公室
三、参赛单位:八县三区(含临港区)各选送1支队伍,市健身协会选送5支队伍,市老年人体育协会选送5支队伍共21支队伍参加大赛。
四、比赛时间:
(一)区县选拔赛时间:2015年8-10月
(二)市上决赛时间:2015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比赛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南岸科技广场
六、比赛项目:广场健身舞(不限舞种)以广场健身舞为主导,任何与健身有关的操、拳、剑或舞都可以参赛。
七、比赛办法及奖励:
(一)参赛人数:每支参赛队上场人数为12—25人,其中:有一名男士加0.01分,最多加至0.05分。
(二)音乐要求:要求音乐旋律优美、内容健康向上,参赛音乐MP3格式,报到时交无病毒U盘到报到处。
每支参赛队的参赛音乐时间为3'30〃—4'30〃,从音乐响起开始计时到音乐结束。凡超出规定时间扣减0.02分。
(三)参赛年龄:20岁到70岁。
(四)比赛出场顺序:由参加决赛队领队或教练到市体育总会办公室抽签决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表演区域尺寸为18米×10米。
(六)各参赛队服装统一,男女运动员各自服装需统一,自备道具、服装、化妆等。
(七)使用手绢、绸带(巾)、扇子、剑、刀和棍等轻器械,双手持器械时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但全队必须统一。
(八)评比办法:采取直接进入决赛的办法。根据参赛队的最后得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评出1至8名。
八、比赛规则
(一)评分标准:
1.每支参赛队人数符合要求的给1分,如参赛人数与报名人数凡相差1人扣0.1分;
2.每支参赛队参赛的背景要音乐符合要求的给1分,如超出时间的扣0.2分;
3.服装整洁、精神饱满、有表演激情1分;
4.动作编排合理、协调、整齐到位、艺术性强,给观众美的享受2分;
5.音乐旋律优美、健康向上与舞蹈动作搭配准确、协调、节奏感强、队形变化流畅、清晰、集体配合意识强2分;
6.舞蹈编排有一定创新,动作熟练整齐,舞姿优美2分;
7.尊重观众,尊重裁判,纪律好1分;
上述评分标准由副裁判长、裁判员评分。裁判长负责加、减分即:凡有男士参赛的队加0.01分;凡超出比赛时间的扣减0.02分。
(二)计分办法:
1.本次大赛总分为10分,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0.00分)
2.根据副裁判长、裁判员的给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求得的平均分,再加上裁判长的加分或减分,为参赛队的最后得分;
3.每支参赛队的最后得分在下一支参赛队结束后现场宣布。
4.计分结束后,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名次,须经主办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才予宣布颁奖。
附件2
2015年宜宾市全民健身乒乓球比赛竞赛方案
一、主办单位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宜宾市乒乓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
天立学校
四、竞赛时间
(一)8月-10月为各县(区)设分赛场举行比赛,选拔组队,参加全市总决赛。
(二)11月各县(区)代表队、市乒协团体会员代表队参加的全市总决赛。
五、竞赛地点
(一)各县(区)分赛场地点由举办单位确定。
(二)全市总决赛赛场设在临港开发区天立学校体育馆和南岸体育中心乒乓球训练厅。
六、竞赛项目
(一)男子5人团体对抗赛。
(二)女子5人团体对抗赛。
(三)男子单打。
(四)女子单打。
(五)男子双打。
(六)女子双打。
(七)男女混合双打。
七、参加办法
(一)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可兼运动员,须在运动员的名额内),男、女运动员各9人组成。
(二)运动员须是宜宾市行政辖区内的人口,以户籍、身份证为准。
(三)各单项比赛各队可报1人或1队。
(四)每名运动员限报1-2项。
(五)名队人员需要进行身体检查和意外伤害保险,并自行承担在整个比赛期间出现的伤病或其他事故责任。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团体对抗赛和各个单项比赛根据参赛队或人数情况确定赛制。
(三)5人团体对抗赛采用五场三胜制,五场比赛都要赛完。
(四)各项比赛预赛每场采用三局二胜,决赛采用五局三胜,每局11分制。
(五)比赛使用双鱼牌或红双喜白色三星乒乓球。
(六)各队需要统一深色服装(不得穿背心),球拍自备且须符合规则要求。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名县(区)分赛场的报名与报到时间,由举办单位自行确定。
(二)市总决赛的报名时间为10月31日前。将预赛优胜名单报送市教育和体育局社体科。
(三)市总决赛报到时间待定,地点为:临港天立学校体育馆。
(四)召开组委会、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抽签)事宜,另行通知。
十、裁判员
(一)各分赛场裁判长、裁判员由举办单位选派。
(二)市总决赛的裁判长、裁判员由市乒协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
2015年宜宾市全民健身男子篮球联赛方案
一、主办单位: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宜宾市篮球协会
三、比赛时间:2015年8月-10月县(区)赛。11月起举行乙级联赛
四、比赛地点:县(区)赛在各县(区)。乙级联赛在宜宾市人民广场体育馆
五、参加办法
(一)各县(区)设立分赛场进行比赛。
(二)每个县(区)选拔一支队伍参加宜宾市乙级篮球联赛六、运动员资格
凡境内工作、学习、生活和服役的人员均可参加。
附件4
2015年宜宾市全民健身羽毛球联赛活动方案
各县(区)报1只队伍参加市级决赛,各市级单位、系统、市属企业、市羽协各俱乐部派出1-2支队伍参加,在全市范围类举办一次全市联动的大型羽毛球赛事。
一、主办单位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宜宾市羽毛球协会
三、竞赛时间、地点
(一)竞赛时间:县(区)选拔赛2015年8月-10月;决赛时间另行通知安排
(二)地点:县(区)选拔赛在当地;决赛在宜宾市江北纸厂体育馆举行。
四、竞赛项目
(一)团体赛:男团女团
(二)单项比赛: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
五、参赛单位
各县(区)、各市级单位、系统、市属企业、市羽协各俱乐部
六、参赛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可兼运动员,须在运动员的名额内),男、女运动员各6人。
(二)运动员须是宜宾市行政辖区内的人口,以户籍、身份证为准。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病史的羽毛球运动爱好者均可参赛。
(三)单项比赛各队可报1人或1对。
(四)每名运动员限报1-2项。
(五)参赛队员需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自行承担在整个比赛期间出现的伤病或其他事故责任。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市上决赛中第一阶段团体赛实行分组循环赛;各个单项比赛实行淘汰赛。
(三)市上决赛中第一阶段团体赛、单项比赛均每场采用三局二胜,实行15分每球得分制;第二阶段团体赛、单项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每局11分制。
(四)市上决赛中第一阶段预赛阶段团体赛以小组前1-2名(视报名、分组情况确定)进行交叉赛、决赛。
(五)积分: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
(六)每轮比赛由教练员在赛前30分钟提供运动员出场名
单,出场名单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七)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若参赛队员遇有连场可休息10分钟。
(八)参赛队必须按照已编定的比赛日期、场序和时间到指定的场地参加比赛,除每天(节)第一场按编定的时间外,以后场序比赛时间将按上一场比赛结束后时间算起,迟到10分钟则以弃权论处
(九)各队自备比赛服装(不得穿背心)。
(十)比赛用球:“YY”五号球,球拍自备。
八、其他事项
(一)各分赛场裁判长、裁判员由举办单位选派。
(二)本规程解释权与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