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全市享受民族地区待遇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竞赛活动的通知
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教育部门:
为深入落实《四川省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行动计划(2011-2020年)》,大力提高我市享受民族地区待遇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宜宾市享受民族地区待遇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活动内容
竞赛活动在享受民族地区待遇县(即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中小学校在岗在职教师中开展,分小学组和中学组(含初中和高中,不含职业学校),统一使用普通话开展竞赛活动。竞赛内容为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测试与展示两部分。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宜宾市享受民族地区待遇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竞赛活动方案》(附件2)。
二、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竞赛活动按照校内选拔、县级初赛、市级决赛的顺序进行。其中,校内选拔、县级初赛在2015年9月底前完成,市级决赛在2015年10月进行(决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市级决赛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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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
筠连县 |
珙县 |
兴文县 |
屏山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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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8 |
2 |
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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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
8 |
2 |
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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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6 |
4 |
4 |
4 |
4 |
四、市级决赛奖项设置
市级决赛奖项原则上设置小学组一等奖2名、中学组一等奖2名;小学组、中学组二等奖若干名。每个组别的前两名推荐参加省上比赛。
五、相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各享受民族待遇县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把本次竞赛作为推动教育信息化的重要抓手,广泛动员全体教师参与本次活动,真正做到以赛促练、以赛促学,全面提高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建立相关协调领导机构,分别成立竞赛组委会,确保竞赛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市级决赛活动在组委会(见附件1)的领导下,由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和市教科所、市教信中心负责具体工作。
(三)严格竞赛程序。各享受民族待遇县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竞赛活动,通过竞赛选拔出优秀教师参加上一级竞赛,不得推荐未参加竞赛活动选拔的教师参加上一级竞赛活动。
(四)落实经费保障。市级决赛期间所需经费由《行动计划》单列经费解决,各享受民族待遇县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确保竞赛活动的经费需求。参加市级决赛教师的食宿费、差旅费由各单位报销。
(五)及时报送信息。请各享受民族待遇县教育部门于9月底前报送本县竞赛方案和参加市级决赛人员名单(见附件5)。教师工作科联系人:罗勇、周德军;电话:8222194 ;电子邮箱:798681057@qq.com。
附件:1.宜宾市享受民族待遇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2015年宜宾市享受民族待遇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竞赛活动方案
3.宜宾市享受民族待遇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基本技能测试评分表
4.宜宾市享受民族待遇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展示评分表
5.宜宾市享受民族待遇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竞赛报名表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5年7月30日
附件1
宜宾市享受民族待遇县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
李 力 市教育体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主任
李小华 市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
谢 清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科长
何夕忠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党总支副书记
吴小红市教育信息化指导中心副主任
罗 勇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副科长
周德军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干部
附件2
宜宾市享受民族地区待遇县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竞赛活动方案
一、参赛人员
在我市享受民族地区待遇县范围内任教的在岗在职中小学教师。
二、竞赛学科
本次活动所有中小学阶段学科均可参加,分小学和中学组(含初中和高中),统一采用普通话参加竞赛活动。
三、竞赛项目
竞赛项目为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测试与展示,包括教师应具备的信息技术基本技能测试和应用信息技术促进教学的能力展示两部分。其中:
信息技术基本技能测试主要包括文字处理基本技能、简单图像处理基本技能和简单动画处理基本技能的测试。测试采用上机操作的方法进行,测试时间100分钟,分值为30分。
应用信息技术促进教学的能力展示的要求是:参赛教师自行设计、实施一节本人现任教学科应用信息技术促进教学的课例并录像,然后在竞赛现场用不超过15分钟的时间展示并说明信息技术促进教学的方法及效果,展示结束后用不超过5 分钟的时间回答评委提问。评委在此基础上评分,分值为70分(各竞赛项目具体要求及评分细则见附件4、5)。
四、活动安排
竞赛活动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分级组织,分学校初赛、县级复赛、市级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市级决赛活动在组委会的领导下,由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和市教科所、市教信中心负责具体工作。
五、组队方式
比赛分小学组、中学组两个组别,各县(区)分组别选拔的前两名选手组队参加市上相应组别的决赛(共5人,含领队)。
六、奖励办法
市级决赛每个组别设置教师一等奖2名、二等奖若干名。
七、测评要求
(一)组委会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及骨干教师,组成竞赛活动测评专家组,确保测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二)信息技术基本技能测试专家组应由计算机专家或经验丰富、实践能力较强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技术教师5-7人组成,主要负责测试题目的命制、现场测试实施及阅卷评分。
(三)应用信息技术促进教学能力的展示评判组应由中小学教育教学专家、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5-7人组成(其中包括信息技术教师2-3人),主要负责现场质疑、评判、评分。
附件3
宜宾市享受民族待遇县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基本技能测试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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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
评价指标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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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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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计算机的组成部分、掌握计算机基本使用方法;掌握电子白板使用方法;具备在网络上搜索与下载资源的能力,并能甄别资源的合法性;具备信息道德与安全意识,能够以身示范。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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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处理
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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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有效的输入汉字的能力,调整字体间距,根据需要调整合适的段落格式,具备文本搜索的能力,能够根据需求熟练的设置文字的字型、字号、字体颜色,具备插入/删除表格,合并/拆分表格,设置表格长宽高的能力。 |
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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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图像处理
基本技能
|
能够插入艺术字,图片,并根据需要调整艺术字、图像的大小、位置与版式,能够对图片进行旋转、剪裁、对齐等操作,能够编辑图片边框、使用滤镜处理图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根据需要修改图像,设置图片效果,能够组合、拆分图像。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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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动画处理
基本技能
|
能够制作简单的动画;知道如何设置自定义动画;知道如何设置路径动画;能够对目标设置超链接;能够给动画配置背景音乐。 |
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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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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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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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
评价指标 |
分值 |
总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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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 |
教学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难点准确符合课程标准要求 |
5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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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有效体现学科特色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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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学生特征,选择的教学方法适当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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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应用 |
能根据教学需要,合理选择与使用技术资源 |
1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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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加工制作有效支持课堂教学的数字教学资源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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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运用信息技术解决教学问题的契合点,技术应用恰当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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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和学科有效、自然地融合,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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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素质 |
教学中能熟练使用技术设备与资源 |
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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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态自然、表达清晰、教学过程流畅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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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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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享受民族待遇县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展示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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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宜宾市享受民族待遇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竞赛报名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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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代表队(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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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 |
性别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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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政治
面貌 |
单位及职务职称 |
身份证号 |
教师证号 |
组别 |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