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整改任务第十五项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30 09:52
来源:宜宾市林业和竹业局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整改任务第十五项林地破坏问题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至10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宜宾市林业和竹业局提出。联系电话:0831-8225021;邮寄地址:宜宾市叙州区长江大道东段54号。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整改任务第十五项验收销号完成表
宜宾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罗一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