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9日至11月10日,省委第二专项巡视组对宜宾市进行了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2021年12月27日,省委第二专项巡视组向市委反馈了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工作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委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做好各项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为宜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加强党的领导提供坚强保障。
(一)切实加强巡视整改领导和统筹协调。在市委落实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市整改工作,明确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工作联络组具体负责,抽调专人做好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办落实,积极主动抓整改、促提升、求实效。
(二)压紧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市委切实担负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市委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直接责任,自上而下,压紧压实巡视整改工作责任。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和推进工作会议等,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督促检查整改进度,推进整改事项落地落实。
(三)严格强化巡视整改督促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改任务实行“挂号”机制,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调度巡视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再部署、再要求、再压实。同时,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按照职责对整改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市委巡察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方面
1.关于“对粮食工作的领导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制定《宜宾市粮食安全工作职责清单》、《2021年度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严格逗硬考核,切实有效发挥好“指挥棒”作用。二是市委、市政府积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有关粮食政策法规,并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三是市政府召集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专题研究并安排部署粮食供需、企业改革、储备粮费息补贴等工作。四是纵深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省、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情况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市审计局组建10个审计组,对市本级和9个县(区)共15家国有粮食企业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专题活动。
2.关于“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还有弱项。市委、市政府守住管好‘天府粮仓’的意识不够强,粮食安全还没有完全托底”问题。
一是将稳步提高粮食产能、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等内容列入宜宾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市委2022年1号文件。扎实抓好防止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整治工作,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逐级将粮食生产、大豆带状种植等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组和农户,以村为单位建立粮食面积、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高粱种植面积和撂荒地治理、“非粮化”耕地腾退5个“到户台账”,全力确保大春粮食播栽面积落实。从3月1日起,以耕地保护、农资保供、科技助耕、订单扶农和防灾减灾为活动主题,组织市、县(区)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助力春耕百日行动”。根据县(区)测产调查和统计评估,全市今年夏季粮油丰收已成定局;秋粮播栽进展迅速,长势良好,有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是各县(区)已制定和修订超标稻谷收购处置实施细则,并指定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作为超标稻谷收购定点企业。安排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支持企业配置粮油质量安全快检设备,组织开展了国有粮食企业、非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稻谷和大米主要食安指标专项监测。修订完善《宜宾市粮食应急预案》,并已印发实施。三是制定《2021年度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关于认真开展2021年度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步骤及考核要求,严格开展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切实有效发挥好“指挥棒”作用。
3.关于“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机制改革比较滞后”问题。
一是成立了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进工作组,指导县(区)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有序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公司制改革和国有粮食储备企业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离。二是积极开展粮食收购备案管理和粮食企业的粮食仓储设施面积、容量等重要信息备案。
(二)主管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方面
4.关于“发展改革部门履行行政主管责任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制定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将优质粮食工程、粮安工程项目建设纳入2021年县(区)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加强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面的调查研究,形成《关于粮食流通购销领域的调研报告》《关于宜宾市粮食供需状况的报告》。二是制定《关于建立宜宾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通知(试行)》,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通知》,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翠屏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对翠屏区范围内的粮食企业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三是全市10个县(区)均完善粮食执法机构,充实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并积极开展年度粮食执法工作,全市共检查粮食经营转化企业101家,出动检查266人次,对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的58个问题责令整改。
5.关于“财政和市场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了《优质粮食工程(含粮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储备机制,强化项目储备、严格项目管理、强化财政保障。针对国有粮食储备企业领取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补贴资金情况开展了清核工作,安排专项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建立市级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融资担保机制。强化粮食补贴资金管理,市财政局已完成《宜宾市市级政策性储备粮油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起草,目前正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二是制定《宜宾市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的收储、库存、销售等粮食经营行为开展全面检查。建立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检查工作台账,通过12315平台及热线、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全面收集梳理存在的价格问题并建立动态监管档案,着重对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的收储、库存、销售环节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开展检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对粮食生产区主要收购点进行监管,对国有粮库和粮食生产企业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按要求登记造册并具有有效的检定(校准)证书进行了全面检查,提前完成本年粮食定量包装抽查任务。
6.关于“国有粮食企业运行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督促指导有关国有粮食企业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建立健全“三重一大”、班子轮岗、库存粮食账务管理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对涉嫌数据造假情况进行核查,清退多领取相关的费用,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制定了国有粮食企业目标考核办法,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目标管理,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考核。四是督促相关国有粮食企业完善了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规范财务收支、审批程序,组织国有粮食企业人员参加了全市粮食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培训会,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管理。
(三)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和廉洁从业方面
7.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纪委监委对国有粮食企业虚开结算凭证套取资金问题已立案调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县(区)发展改革部门督促辖区国有粮食企业修订完善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人员参加了全市粮食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培训会。二是责令虚假轮换套取补贴资金的国有粮食企业及时清退补贴资金,相关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制定了《储备粮油轮换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储备粮油轮换各环节的规范管理。三是纪委监委对相关企业以陈顶新套取粮食价差的国有粮食企业责任人进行了查处。相关国有粮食企业制定了《小包装大米规范化管理工作规定》《粮油质量档案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杜绝超期大米问题再次发生。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农发行修订完善了《宜宾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市级储备粮计划、轮入轮出、定额损耗等方面的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并建立了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质量定期抽检制度。四是责令虚报损耗套取补贴资金的国有粮食企业及时清退补贴资金,相关县(区)纪检监察对相关企业责任人进行了立案查处,相关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制定了《储备粮油损失损耗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五是对相关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同时担任民营企业法人代表或占股等违规行为进行了核查处理。
8.关于“粮食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存在乱象”问题。
相关县(区)纪检监察、发展改革等部门对粮食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存在问题开展核查,并积极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基建维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等招标采购内控制度,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
一是对国有粮食企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了核查,实行分类清退,并制定员工福利及津补贴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二是纪委监委对“公车私用并报销费用”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督促企业健全公车管理制度。三是纪委监委对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相关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建立完善《国有粮食储备企业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干部员工谈心谈话制度》《廉洁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手册》等防控措施。
(四)落实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0.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市粮食安全考核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对2016年以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反馈的35个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经核查所有反馈的35个问题均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市粮食安全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向市政府上报《关于2016年度以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市政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压实粮食安全工作责任。下一步,市粮安考核办将严格对照省上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清单,加强问题整改督办。
11.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对省粮安考核办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督促指导,目前涉及的低温粮库升级改造项目未完成、部分粮库存在超高储粮、部分国有粮食企业未按租赁协议足额收缴管理费等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已整改完成,相关国有粮食企业制定了《外租资产(仓库、场地、门面)安全管理制度》和《储备粮油日常管理暂行办法》,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12.关于“存在虚假整改现象”问题。
一是市粮食安全考核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对2016年以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建立了问题清单,经各成员单位核查,反馈我市的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二是2018年至今,市发展改革委每年均印发粮食流通工作要点,将企业改革相关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同时,市发展改革委切实加强对县(区)和市属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指导,推动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
三、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的工作打算
市委将严格按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政治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定不移的把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党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一)从严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任务来落实,杜绝“过关”思想,进一步层层压实责任,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强的韧劲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市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抓好整改。各牵头市领导定期听取整改推进情况、研究部署整改任务,牵头部门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整改台账、细化措施,确保按时高效完成整改任务。
(二)切实加强巡视整改督促指导。市委巡察机构将整改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持续跟踪督办整改事项,进一步形成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的整改要求,强化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清零见底。严明整改纪律,加强督促提醒和督查考评,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三)注重构建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对省委第二专项巡视组反馈问题,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聚焦粮食购销领域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粮食购销领域相关制度,创新粮食购销企业监管机制,形成靠制度管权、管粮、管人的长效机制,全面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坚决筑牢粮食安全防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1-8220292。
中 共 宜 宾 市 委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