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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宜市挂﹝2021﹞11号)

2021/08/04 2.3k 阅读 436 点赞
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宜市挂﹝2021﹞11号)
发布时间:2021-08-04 16:05
来源:

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府资源函〔2021114号、宜府资源函〔2021115号、宜府资源函〔2021116号和宜府资源函〔2021117),受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公开挂牌出让宜宾三江新区TD—B—02—07地块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位置

面积

用地

性质

建筑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出让

期限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1

宜宾三江新区TDB—02—07地块

5652

(约8.48亩)

商业用地

不大于1.5

不大于45%

40

1800元/

500万元

2

宜宾三江新区SCI—03—07地块

6702

(约10.05亩)

商业用地

不大于1.0

不大于35%

40

2250元/

800万元

3

宜宾三江新区SCH—03—02(f)地块

12049

(约18.07亩)

其他商务用地

不大于2.5

不大于25%

40

3000元/

1100万元

4

宜宾三江新区DCP—02—05(b)地块

48676

(约73.01亩)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不大于2.0

不大于45%

40

1800元/

4000万元

备注:

1.上述宗地均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它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2.序号为1的宗地的无偿移交配套设施要求。(1)社区阵地:建筑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且综合办事大厅须设置于建筑一层,按《宜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版)》要求进行设计;(2)自由摊位:新型智慧标准农贸市场中自由摊位不得低于500平方米;(3)上述需无偿移交的配套设施应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给三江新区管委会指定的相关部门(公司)开发运营。

3.序号为1的宗地的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含无偿移交面积)的40%由土地竞得者自持,并负责整体运营,自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起五年后方可转让,自持期间允许抵押。

4.序号为2的宗地的计容建筑面积的100%需由土地竞得人自持5年(自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起),并负责整体招商运营,自持期间允许抵押。

5.序号为3的宗地的计容建筑面积需由土地竞得人全部自持,自持时间自建成投入运营之日起不低于十五年,自持期间不得分割、转让,自持期间抵押对象仅限宜宾市内国资平台公司或宜宾市内银行机构。

6.序号为4的宗地的无偿移交配套设施要求。(1)新型智慧农贸市场或农超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按《宜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版)》农贸市场布局要求进行设计;(2)社区阵地:建筑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且综合办事大厅须设置于建筑一层,按《宜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版)》要求进行设计;(3)上述需无偿移交的配套设施应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给三江新区管委会或三江新区管委会指定平台公司运营管理。

7.序号为4的宗地需配套建设酒店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0平方米,需由土地竞得人自持50%。需配套服务型公寓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0平方米,需由土地竞得人自持100%。自持面积自竣工验收之日起3年内不得对外出售。

8.序号为134的宗地,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凭《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原件与宜宾三江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对应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履约协议书》,自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履约协议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履约协议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挂牌人和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9.其他规划建设要求详见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国有建设用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宜宾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请于202184日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yibin.gov.cn)相关栏目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四、参加竞买者请于202183117:00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原件(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并加盖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江新区分局财务公章后)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五、挂牌时间:从20218249:00起,至202192日下午16:00止。

挂牌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开标厅。

报价时间:挂牌期限内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报价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1室综合科。

六、挂牌加价幅度及挂牌注意事项

(一)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人民币每平方米10元。

(二)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挂牌出让活动立即转为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七、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电话:08312208568郭女士(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8312336684曾女士(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8312108147汤先生(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江新区分局)

网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zygh.yibin.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84

责任编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