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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宜市拍〔2021〕11号)

2021/07/30 2.0w 阅读 72 点赞
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宜市拍〔2021〕11号)
发布时间:2021-07-30 17:45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府资源函2021118119120 号),受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定于2021818日(星期)上午10时整,在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8楼多功能厅,公开拍卖我市三江新区SCI060203地块等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位置

用  地

性  质

建筑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出让

期限

起拍价

(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1

宜宾三江新区

SC—I—06—02、03地块

79513

(约119.27亩)

二类居住用地

大于1.0

不大于2.0

不大于25%

居住

70

商业

40

    6600/

20000万元

2

宜宾三江新区

DC—L—08—05(b)、

DC—L—08—06(a)地块

137704

(约206.56亩)

二类居住用地

大于1.0

不大于2.5

不大于20%

居住

70

商业

40

3000/

20000万元

3

宜宾三江新区DC—L—08—06(b)地块

123523

(约185.28亩)

二类居住用地

大于1.0

不大于2.5

不大于20%

居住

70

商业

40

3000/

20000万元

备注:

1.上述宗地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它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2.序号为1的宗地的无偿移交配套设施要求:(1养老服务设施:居住建筑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并完成内部装修;(2)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3)社区阵地:建筑面积不少于500且综合办事大厅须设置于建筑一层,按《宜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版)》要求进行设计;(4)上述需无偿移交的配套设施应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给三江新区管委会指定的相关单位

3.序号为2的宗地的无偿移交配套设施要求:(1)养老服务设施:居住建筑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方米配建;(2)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3)上述需无偿移交的配套设施应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给三江新区管委会指定的相关单位。

4.序号为2的宗地的其他要求:(1)配套商业服务业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且自持配套商业比例不小于50%,自持年限不低于10年(自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起),自持期间允许抵押。(2)配套建设共计约870套且建筑面积不少于68900平方米的“双限房”(具体要求详见《三江新区DC-L-08-05(b)DC-L-08-06(a)地块履约协议书》)。

5.序号为3的宗地的无偿移交配套设施要求:(1)养老服务设施:居住建筑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方米配建;(2)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3)上述需无偿移交的配套设施应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给三江新区管委会指定的相关单位。

6.序号为3的宗地的其他要求:(1)配套商业服务业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且自持配套商业比例不小于50%,自持年限不低于10年(自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起),自持期间允许抵押。(2)配套建设共计约665套且建筑面积不少于61800平方米的“双限房”(具体要求详见《三江新区DC-L-08-06(b)地块履约协议书》)。

7.上述3土地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凭《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原件与宜宾三江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对应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自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拍卖人和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8.其他规划建设要求详见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国有建设用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宜宾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1817日上午12:00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原件(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并加盖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江新区分局财务章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yibin.gov.cn)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下载。

资格审查地址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8楼多功能厅

联系电话:

08312208568郭女士(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8312336684女士(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8312108147汤先生(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江新区分局

网址: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zygh.yibin.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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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