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府资源函〔2021〕50号、宜府资源函〔2021〕49号),受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公开挂牌出让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C—03—01地块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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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宗地 位置 |
面积 |
用地 性质 |
建筑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出让 期限 |
起始价 |
竞买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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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翠屏区岷江新区C—03—01地块 |
57515㎡ (约86亩) |
商业文化体育混合用地(文化体育建筑面积与商业服务业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4:6) |
不大于1.5 |
不大于50% |
商业40年、 文化体育设施50年 |
1950 元/㎡ |
23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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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翠屏区李庄镇GZ01—01、GZ01—02、 GZ01—04、GZ01—05、GZ01—06、GZ01—10、 GZ01—11、GZ01—12、GZ01—13 地块 |
93920㎡ (约141亩) |
GZ01—13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公园绿地,其余地块均为文化商业混合用地(文化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 |
GZ01—01、GZ01—04地块:不大于0.6;GZ01—05、GZ01—10、GZ01—12地块:不大于0.8;GZ01—02、GZ01—11地块:不大于1.0;GZ01—06地块不大于1.2。 |
GZ0—04、GZ01—12地块:不大于40%;GZ01—01、GZ01—10、GZ01—11地块:不大于50%;GZ01—06、GZ01—02、GZ01—05地块:不大于55%。 |
商业40年、 文化设施和公园绿地50年 |
8500 万元 |
17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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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上述宗地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它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2.翠屏区岷江新区C—03—01地块:竞得人须自持文化体育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34500平方米,整体经营,自持时间为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不低于10年,竞得人自持期间可以抵押。自持时间届满,竞得人须经翠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有权将自持部分根据业态要求转让或处置。 3.GZ01—12、GZ01—13地块统筹使用地下空间,地下建筑规模约为60000平方米。GZ01—02、GZ01—04、GZ01—05、GZ01—10、GZ01—11、GZ01—12、GZ01—13地块竞得人须全部自持,整体经营,不得分割出售,自持时间为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不低于5年,竞得人自持期间可以抵押,不得转让。 竞得人须经翠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有权将自持和非自持部分根据业态要求转让或处置。 4.上述宗地其他规划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宜宾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请于2021年4月22日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yibin.gov.cn)相关栏目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四、参加竞买者请于2021年5月19日17:00以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并加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公章后)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五、挂牌时间:从2021年5月12日9:00起,至2021年5月21日下午4:00止。
挂牌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1室。
报价时间:挂牌期限内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报价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1室。
六、挂牌加价幅度及挂牌注意事项
(一)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每平方米10元。
(二)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挂牌出让活动立即转为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七、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电话:0831—2208568郭女士(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0831—2336684陈女士(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831—3935918张先生(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翠屏区分局)
网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zygh.yibin.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