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资源规划函〔2021〕108号)委托,拟以挂牌方式出让长宁县硐底镇磨儿沟青石厂等2宗石灰岩采矿权(增扩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长江大道中段8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
序 号 |
采矿权名称 |
位 置 |
拐点坐标 |
开采 矿种 |
面积 (平方公里) |
增扩 保有资源量(万吨) |
生产规模(万吨/年) |
出让 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保留 底价 | ||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
拐点 |
X |
Y | ||||||||||||
|
1 |
长宁县硐底镇磨儿沟青石厂扩大矿区新增资源采矿权 |
长宁县硐底镇石垭村 |
1 |
3148784.37 |
35473545.19 |
石灰岩 |
0.1392 |
1011.62 |
60 |
15 |
2025 |
100 |
2025 |
有 |
|
2 |
3148659.37 |
35473822.19 | ||||||||||||
|
3 |
3148582.37 |
35473770.19 | ||||||||||||
|
4 |
3148433.37 |
35473847.19 | ||||||||||||
|
5 |
3148329.37 |
35473824.19 | ||||||||||||
|
6 |
3148386.37 |
35473466.19 | ||||||||||||
|
7 |
3148491.37 |
35473500.19 | ||||||||||||
|
8 |
3148667.37 |
35473483.19 | ||||||||||||
|
标高 |
+630 |
+460 | ||||||||||||
|
2 |
长宁县大佛岩石料有限公司石灰岩采石场扩大矿区新增资源采矿权 |
长宁县双河镇笔架村 |
1 |
3142741.79 |
35486275.36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0.1479 |
820.97 |
75 |
10 |
1642 |
100 |
1642 |
有 |
|
2 |
3142775.79 |
35486491.36 | ||||||||||||
|
3 |
3142652.79 |
35486642.36 | ||||||||||||
|
4 |
3142586.79 |
35486748.36 | ||||||||||||
|
5 |
3142377.79 |
35486622.36 | ||||||||||||
|
6 |
3142306.78 |
35486548.36 | ||||||||||||
|
7 |
3142321.79 |
35486376.36 | ||||||||||||
|
8 |
3142589.79 |
35486291.36 | ||||||||||||
|
标高 |
+570 |
+385 | ||||||||||||
特别告知:
(一)2宗采矿权挂牌出让均设置保留底价。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18〕8号)相关要求,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并完善土地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相关工作。
(三)为贯彻落实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9号)相关要求,本次采矿权出让原采矿权剩余资源及资产设备按照评估值带入本出让方案一并转让。
(四)本次挂牌出让标的物仅为2宗采矿权增扩范围资源储量,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
(五)采矿权原矿区剩余资源资产设备处置:原矿区剩余资源及资产设备按照评估值带入出让方案一并转让,若第三方竞得,由竞得人在《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公示期结束无异议之日起90日(含节假日)内向原采矿权人支付,依法办理采矿权转让及变更登记。
1.原采矿权设施设备转让清单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清单为参考,评估清单外的设施设备由采矿权竞得人与原采矿权人协商转让。
2.原采矿权剩余资源储量最终转让金额以办理采矿权转让变更时原采矿权实际剩余资源储量乘以评估单价计算(硐底镇磨儿沟青石厂6.92元/吨,大佛岩石料有限公司石灰岩采石场7.09元/吨)。
3.长宁县硐底镇磨儿沟青石厂和长宁县大佛岩石料有限公司采石场剩余资源及资产设备资产评估服务费用均为5万元,每宗采矿权竞得人在《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公示期结束无异议之日起10日(含节假日)内向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支付。
4.竞买人应实地充分了解原采矿权设施设备、资产经营及抵押等债权状况。
(六)本次出让的2宗采矿权均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竞得人需自行与矿区范围附近的地面建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生产生活设施所有者协商,承担拆除(搬迁)及补偿费用,并根据自然资源规划、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要求依法完善采矿许可证办理、林地(公益林)报批、用地报批、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道路安全距离、绿色矿山建设等相关事项及费用。
(七)原采矿权剩余资源储量及资产设备评估价值、评估报告编制费用(详见下表)。
|
序号 |
原采矿权名称 |
项目名称 |
金额 (万元) |
|
1 |
长宁县硐底镇磨儿沟青石厂 |
原采矿权剩余资源储量评估价值 |
360.12 |
|
原采矿权资产及设备价值 |
2380.61 | ||
|
《资产及剩余资源评估报告》编制费 |
5.0 | ||
|
合计 |
2745.73 | ||
|
2 |
长宁县大佛岩石料有限公司石灰岩采石场 |
原采矿权剩余资源储量评估价值 |
284.59 |
|
原采矿权资产及设备价值 |
2349.34 | ||
|
《资产及剩余资源评估报告》编制费 |
5.0 | ||
|
合计 |
2638.93 |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具有营利法人资格,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采矿权出让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竞买。
(二)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异常名录。
(三)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只能在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s://ggzy.yibin.gov.cn/jypt/)电子化系统进行。只有通过注册登记并网上提交报名申请资料,并按要求承诺自愿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此次挂牌出让活动。
(四)采矿权竞买人须书面承诺按照绿色矿山要求开展建设,尾矿100%综合利用,方可参加竞买活动。
五、出让方式及挂牌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挂牌时间:2021年5月20日—2021年6月2日
地点: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s://ggzy.yibin.gov.cn/jypt/)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下载挂牌文件,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4月21日— 2021年5月31日
(二)申请报名方式:
参加竞买者请于2021年5月31日17:00前,完成以下申请流程:一是须在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s://ggzy.yibin.gov.cn/jypt/)完成网上注册登录,包括完整上传信息资料并经我中心技术信息科审核通过;二是于2021年5月31日17:00前,到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股领取《自愿缴纳采矿权出让竞买保证金申报单》《采矿权挂牌出让风险提示告知书》,缴纳足额竞买保证金;三是在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s://ggzy.yibin.gov.cn/jypt/)上传挂牌文件规定的申请报名资料(保证金凭据、申请资料)。四是最后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原件(加盖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章)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申请资料到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1室综合科办理报名手续,经资料审查合格后当场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并绑定项目账号,方可参加挂牌出让网上竞价。
本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加盖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章)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申请资料。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均采用增价方式,按最高应价者且不得低于保留底价的确定为竞得人,规则详见《采矿权挂牌出让须知》。
八、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开采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2宗采矿权(增扩资源)采矿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权安全生产条件及行业发展现状等,做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须自行实地核实本次出让采矿权周边存在的生产生活设施以及主要公路等重要设施情况。竞得人须自行完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三)本次出让采矿权均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竞得人须依法取得土地(林地)使用手续,并自行与地面建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者协商,依法取得使用权。
(四)竞买申请人按照挂牌公告的日期及地点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后,在提出竞买申请前,应自行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采矿权的现状和开采风险,同时认真仔细审阅挂牌出让文件的相关资料,全面了解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内容。若有疑问的,应在申请报名前以书面形式向矿业权交易机构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承诺书》,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对挂牌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愿意受其约束;若提交《竞买承诺书》前未实地踏勘的,竞买申请人不得以采矿权的现状或瑕疵异议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并对自己在挂牌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五)《采矿权(增扩资源)挂牌出让风险提示告知书》提及的其它情况。
九、公告时间及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公告时间:2021年4月21日—2021年5月19日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提出。
联系方式:0831—2208568、0831—2326300、0831—4622410
郭女士、易先生、李女士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成交的,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缴纳交易服务费、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不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相关查询网址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zygh.yibin.gov.cn)
自然资源部网(http://www.mnr.gov.cn)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