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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2016年,长江干流四川段、金沙江、沱江、岷江、嘉陵江等五大流域约30%的监测断面水质不达标,87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优良水质比例72.4%,比当年考核目标低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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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宜宾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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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杜紫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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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831-231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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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全面改善全市地表水水环境质量,全市地表水6个国家、省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83.3%以上,2020年全面消除考核断面劣V类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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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认真落实《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2016—2020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2.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在2017年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管理体系基础上,2018年进一步升级完善各项制度机制;落实“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各项措施,做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逗硬考核。 3.积极推进宜宾市“两规划一方案”(宜宾市长江水污染防治规划、宜宾市金沙江水污染防治规划、宜宾市岷江水体达标方案),按期推动流域水污染整治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增强水污染防治科学性有效性、水资源开发合理性、水生态保护系统性。 4.扎实推进宜宾市长江干流、岷江、金沙江等流域非法入河排污口、码头、采砂整治。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并加强水电站、电站水库等水利工程项目下泄生态流量监管。推进长江上游沿江生态廊道修复与保护工程。 5.坚持水环境质量底线和水资源利用上限,将水环境容量作为流域管控总体要求,推动流域产业优化布局;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 6.巩固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成果,加强日常管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快省级以下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落实《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加快城市(县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开展“厕所革命”,2018年新建乡村公厕50所、改建乡村公厕23所。 7.巩固全市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工作成果,防止问题反弹。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推行种养循环生态治理,因地制宜配套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和沼气工程。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强湖库、河塘、滩涂水产养殖监管,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 8.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按期推进纳入国家黑臭水体监管平台的凤凰溪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入河排污口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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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全市地表水6个国家、省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100%,无劣V类水体 |
政策公示公告
宜宾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整改任务第二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2021/01/29 1.7w 阅读 95 点赞
宜宾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整改任务第二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1-01-29 18:08
来源:宜宾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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