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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临时停止部分诊疗工作的公告

2020/02/03 1.4w 阅读 331 点赞
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临时停止部分诊疗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03 10:53
来源: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2020年1月24日,四川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蔓延,防范院内感染,保障患者及医护人员生命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临时停止部分诊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停诊医疗机构类别

机构类别为门诊部、诊所(含口腔、中医类)的医疗机构。

二、临时停诊的医院门诊、科室及诊疗项目

口腔门诊(除急诊外)、耳鼻喉科门诊(除急诊外)、专家专科门诊、健康体检科以及经口、鼻的诊查项目(呼吸科门诊纤支镜项目、消化内科内镜项目等)。

三、相关要求

(一)对开诊的门诊及医疗项目,特别是经口、鼻的诊查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开诊:

1.务必为医务人员配备一次性隔离衣、防护口罩、护目镜、一次性帽子、乳胶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2.患者进入门诊、治疗中心前,务必有专人进行严格的预检分诊,评估有无疫情风险。

3.手术间务必严格消毒,单间操作,进出口通道相对独立。

(二)暂停诊时间。自2020年2月2日至2020年2月10日。

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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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