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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中共宜宾市纪委宜宾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受理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的公告

2020/01/31 3.5k 阅读 313 点赞
中共宜宾市纪委宜宾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受理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19:35
来源:宜宾新闻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要求,确保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督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宜宾市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举报,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 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光表态、喊口号、不执行的。

2. 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庸政、懒政、怠政,走过场、摆样子,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3. 对领导力度疲软,疫情防控组织不力、执行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服从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危退缩、贻误时机的。

4. 弄虚作假,失职失察,对重要疫情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

5.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

6.对应急防疫物资组织不力、管理使用混乱,甚至挪用或优亲厚友的。

7.传播、散布不实、不当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

8.群众工作不到位,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的。

9.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来电: 0831—12388 15883120105

来信:宜宾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644000)

网络:登录http:Sichuan.12388.gov.cn/yibinshi/,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廉洁宜宾,点击“举报通道”进行举报。

倡导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实名举报,如实反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宜宾市纪委监委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受理,并对相关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宜宾市纪委  宜宾市监委

2020年1月31日


责任编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