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根据《宜宾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政府9号令,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上半年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办共收到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的文件7件,其中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7件。报送备案审查的7件规范性文件中,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4件,占报备规范性文件总数的57%;市政府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3件,占报备规范性文件总数的43%。经审查,对报送备案的7件规范性文件全部予以备案登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上半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总体情况规范有序、运行良好,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个别市级部门存在报送不及时、报备材料不完善,以及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存在部分文件条款没有法律依据、提供上位法不正确等问题。二是个别规范性文件存在重复、照搬上位法规定的情况。三是个别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仍存在未标注有效期的现象。四是个别县(区)人民政府在不满足立即实施条件的情况下,仍然存在规范性文件的公布日期即执行日期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在2017年下半年的工作中,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重要性,准确理解、把握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和报送备案的要求,及时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接受备案审查机关的监督。要按照《宜宾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政府令第9号)的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施行日期制度,定期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废止或者宣布失效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附件:2017年上半年县(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宜宾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
附件
2017年上半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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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发文单位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 时间 |
登记 时间 |
备案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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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翠屏区 人民政府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
翠府发〔2017〕34号 |
2017.2.17 |
2017.2.27 |
CPDR-2017-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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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翠屏区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翠屏区农村产权交易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翠府办〔2017〕33号 |
2017.2.28 |
2017.3.14 |
CPDR-2017-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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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兴文县 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兴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文县示范性家庭农场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兴府办函〔2017〕44号 |
2017.3.28 |
2017.4.11 |
XWDR-2017-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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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长宁县 人民政府办公室 |
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宁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 |
长府办发〔2016〕43号 |
2016.12.14 |
2016.12.26 |
CNDR-2017-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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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宜宾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
宜人社发〔2016〕128号 |
2016.12.23 |
2016.12.30 |
RSJCR-2017-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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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宜宾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认定标准》的公告 |
2017年第2号 |
2017.6.1 |
2017.6.6 |
SYJJCR-2017-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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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宜宾监管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宜卫发〔2016〕299号 |
2016.12.31 |
2017.2.5 |
WJWCR-2017-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