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至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宜视察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及宜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全程陪同调研活动,市公安局全力配合迎检并圆满完成安保任务。
按照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总体要求和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视察组一行重点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情况、车辆安全管理和道路通行保障中的突出问题等进行了考察调研。
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视察组一行通过PPT演示和实时监控画面察看了我市城区循环交通实施情况,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雷克华向检查组一行详细汇报了宜宾市交通概况、重点区域堵点治理情况、实行循环交通前后对比、下一步交警工作重心等,并提出了“从立法层面进一步明确公安交警部门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前置话语权”等修法建议。在宜宾长江公园,视察组一行实地调研了城市公益停车场的建设与使用情况。在宜长路分水段事故多发点,视察组一行实地察看了交通事故重点隐患整治情况。在盐李路临水邻崖危险路段,视察组一行实地调研检查了区间测速运行情况和设备启用后产生的效果。在五粮液厂区,视察组一行针对大型企业内部交通管理工作进行调研,五粮液集团公司相关负责人汇报了企业内部交通管理工作情况、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以及新实施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落实情况。
针对市委、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提出的关于警务辅助人员在工作中执法身份存疑等一系列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陈秀榕指出:中央已在密切关注并将发文予以进一步明确。针对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陈委员要求:一是要成立政府主导的各级道安委、道安办,做到有组织地对交管工作进行协调和加强管理。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二是拓宽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渠道。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文明认识形成还需时日,因此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努力实现管理对象的全覆盖。三是积极探索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推进执法活动,对于各地先进的执法案例要及时推广。要落实问题导向,推动法律修订工作,基层交管部门要持续抓好落实。四是既要维护好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也要做好执法人员自身的人身安全保障。五是要与时俱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与便民服务,根据人民群众的需求改进执法服务方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规范执法。
在调研过程中,视察组一行对我市公安交警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的努力和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和赞扬,对一线交警部门提出的修法建议表示很有价值并且符合当前的交通管理形势,希望在下步工作中再接再厉,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