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在全市范围内严查严管酒醉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期查获的部分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车牌号码:川Q23***
被处罚人:陆某林
违法时间:2024年1月9日21时30分许
违法地点:翠屏区古塔路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
酒精含量:122mg/100ml

车牌号码:川Q19***
被处罚人:林某新
违法时间:2024年1月12日20时4分许
违法地点:长宁县竹双路12公里600米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126mg/100ml

车牌号码:川Q68***(临牌)
被处罚人:王某德
违法时间:2024年1月13日0时55分许
违法地点:蜀南大道东段大溪口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124mg/100ml

车牌号码:川Q46***
被处罚人:郭某才
违法时间:2023年1月13日19时59分许
违法地点:兴文县共乐街
违法行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54mg/100ml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3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