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公安局2022年第2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的规定,韩强等85人(第一批)通过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并考察合格,拟聘用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并将相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聘用公示
公示日期从2023年1月8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共3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干部、群众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考生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单位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必要的调查线索(监督举报电话:0831-2228032;2228031)。
二、培训相关事宜
因培训场地容量限制,请备注栏标注“参加培训”人员于1月9日上午8:30到宜宾市公安局警官训练中心(翠屏区月耳池巷49号)报到,培训时间为3天,报到时携带必要生活用品和换洗衣物,以及便于训练的深色宽松衣物和深色运动鞋。其余人员等候下一轮培训通知。
附件:宜宾市公安局2022年第2次公开招聘辅警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册(第一批8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