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全力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相关工作要求,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针对农村交通违法行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西南西北冬季整治行动,严查严处超员、酒后驾驶等各类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宜宾交警直属交管二大队、南溪区交管大队在辖区重要路段、乡镇等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同时通过现场警示教育、劝导提示、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努力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出行意识。

为进一步加大对广大驾驶人的警示教育力度,宜宾交警现将近期查获的部分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车牌号码:川Q5***0
违法时间:2022年11月23日14时许
违法地点:南溪区磨长路(磨刀溪至长兴)1公里200米处
违法行为: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教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 未达到50%
超员情况:核载7人,实载9人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车牌号码:川Q1***3
违法时间:2022年11月24日11时许
违法地点:江安县四水路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处罚结果:罚款20元、驾驶证记1分

车牌号码:川E6***1
违法时间:2022年11月23日23时50分许
违法地点:江安县南屏大道西段
酒精含量:62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