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将于9月6日至9月30日对市公安局党委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宜宾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方式和内容
市委第四巡察组将突出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受理信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等方式,聚焦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着力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意见箱,开通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访。接访时间:巡察期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巡察监督部门:市委巡察办,巡察监督电话:0831—8206467。
(一)举报信箱设置地点:共设七个点。分别是:1.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一楼消防电梯旁;2.市公安局后门大门外右侧墙上(图书馆背面);3.交警支队办公楼一楼到二楼右方平台;4.监管中心二楼楼道(高县月江镇还阳村);5.临港分局办公区底楼;6.翠屏区分局办公大楼电梯口;7.鼎悦商务酒店正门左侧墙上。
(二)接待群众来访地点:鼎悦商务酒店311工作间(翠屏区南岸蜀南大道东段29号)。
(三)举报电话:15388333160(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电子邮箱:ybswxcz04@163.com。
(五)通信地址:都长街82号、市委巡察办(市委第四巡察组)。
(六)接受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30日。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对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举报和反映,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正常受理。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市委第四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中共宜宾市委第四巡察组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