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拟对市看守所女子监区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即竞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编号:宜公采谈[2015]3号。
二、项目内容:系统建设项目。
三、竞标人资质资格: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有符合采购要求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原件);
4.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5.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资质壹级(含)以上),提供该企业安防资质到四川省公安厅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证书;
7.投标公司是四川省公安厅确定的监所技防设施建设入围公司;
8.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
9.参加竞标的竞标人代表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竞标人或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竞争性谈判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21日-5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现场签订保密协议及报名,6月4日上午9:00开标。地点在宜宾市公安局十六楼15号房间。
2.报名方式: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函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作为具备资格条件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
3.报名时签订保密协议。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免费。
5.报名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商家报名时,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竞标人中标后,交纳10%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凭交款收据退还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凭交款收据开标后当场退还。报名后未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付款方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中标企业完成市看守所女子监区监控建设,接入监管中心“监控联网指挥平台”并运行正常,经省监管总队和市公安局该项目采购小组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款。第一次付合同总金额的80%,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10%,剩余10%再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不预付工程进度款。
六、投标时间、地点:
1.递交竞标文件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6月4日上午9时00分。
2.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6月4日上午9时10分。
3.递交竞标文件地点:宜宾市公安局十六楼会议室。
4.竞标文件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作无效标处理。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竞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现场开标(市公安局十六楼会议室)。
八、踏勘现场时间:参加报名的企业愿踏勘现场的于2015年5月28日上午10:00在市公安局院坝集中前往。
九、业务咨询: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31-2228296
吴先生 联系电话:0831-2498309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