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安局监所管理中心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对本单位的监所医院改造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即竞标人)参加竞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宜宾市公安局监所管理中心监所医院改造装修工程
(二)建设地点:宜宾市高县月江镇还阳村
(三)项目总投资:约25.5万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工期:60日历天
(六)质量;合格
(七)本次招标范围:详谈判文件。
二、竞标人资质资格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本次采购设备合法生产或经营资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具备装修、装饰三级(含)以上资质。
三、竞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
竞标人必须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交竞标保证金,不交则不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标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开标时不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竞标保证金壹万元整由招标人予以没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予受理。
(二)发售地点:宜宾市公安局监所管理中心。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免费。
(联系人:符晓春,联系电话:18016172066,传真:0831-2498302)
宜宾市公安局监所管理中心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