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树立大局意识,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二是争创主业新高,保持严打犯罪高压态势;三是历实基层基础,固本培元提升安全水平;四是巩固创新成果,全面推广提升管理能力。
二、部门概况
市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分别为:翠屏区公安分局、临港区公安分局、竹海分局、金江分局、机场分局、交警支队、监管中心),均为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市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493.1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493.1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493.1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15707.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49.84万元,医疗卫生589.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5.9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公安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完成各项打击犯罪任务,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我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是维稳处突专项支出,经费主要用于处置辖区内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目的在于化解矛盾,避免事态发展恶化,影响社会稳定。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