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全市公安消防部队贯彻实施环境兴市措施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实行建设工程前期审核制、分段验收制;重点及市政建设工程上门服务制、限时办结制;政务服务环节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一般性项目行政审批时限提速50%(即建设工程审核、验收审批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消防安全检查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重点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时限提速75%(即建设工程审核、验收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消防安全检查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规范日常监督执法
10月1日前全市消防行政审批入驻当地政务中心;行政审批、监督执法中不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公开行政审批具体内容和执法流程图,审批项目经办人员由电脑系统随机抽取;对情节轻微、能够立即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
三、杜绝执法腐败行为
全市消防执法单位、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严禁从事消防产品经营和涉足消防工程;严禁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和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单位;严禁乱收费乱拉赞助;严禁吃拿卡要,执法不公。
四、严格执法监督制度
发放“监督执法回执单”;每年面向社会公开述职述廉,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欢迎各界对我单位进行监督批评,对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依纪依规严肃查处,从重处理。举报电话:2318123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