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经学校自评申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宜宾市示范性普通高中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普通高中学校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认定四川省长宁县培风中学校、筠连县第二中学校2所普通高中学校达到《宜宾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要求,通过现场评审。经局党委会研究确定,拟命名四川省长宁县培风中学校、筠连县第二中学校2所普通高中学校为“宜宾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至8月1日,共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具实名向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普通高中教育科反映。联系电话:0831-8224210。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26日